“逃兵新规”难消岛内厌战情绪
【环球时报综合报道】近年来,岛内频频出现役龄男性逃兵役的情况,台“国防部”认为,惩处逃兵役人士的方式多为罚款而非实际判刑,导致岛内社会普遍认为“可以以金钱代替兵役义务”。因此,继台“内政部”日前预告修法,让逃兵最少服刑一年后,台“国防部”也预告将修正“妨害兵役治罪条例”,将役龄男性意图逃兵役等条文增加最低法定刑期为“一年有期徒刑”,且无法以罚款替代。
目前,岛内涉及逃兵役的刑责有两部“法律”,一为台“国防部”主管的“妨害兵役治罪条例”,另一个是台“内政部”主管的“替代役实施条例”。据台湾《中国时报》6月21日报道,台“国防部”近日称,现行的“妨害兵役治罪条例”在法院判决时,经常仅判决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,且改以罚款执行居多。报道称,根据台“国防部”预告的修正草案,针对“逃避征兵处理”或“逃避预备军官、士官、常备兵或补充兵现役之征集”等罪,增设最低法定刑期为“一年有期徒刑”的条文。
针对过去有许多人刻意以出境等方式逃避兵役、待除役年龄后才返台,此次也增列对其加重刑罚的条文。此外,针对通过“煽惑、唆使、庇护、便利等帮助他人逃避兵役之罪”,也增列最低法定刑期为“一年有期徒刑”。
据报道,台军逃兵役问题层出不穷,从2019年至2024年,军事机关移送侦办军人逃兵案共48件。自2024年台军恢复一年期义务役以来,士兵入伍后借休假离营未归或翻墙逃逸事件也时有发生。有分析称,这一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是台湾社会日益弥漫的“厌战”情绪。长期以来,“为谁而战”“因何而战”的问题一直困扰台军。在此次台军修法相关新闻下,有岛内网民留言说,“宁愿被关一年,也不要上战场”。有网民质疑,新条文难监管天天喊“抗中保台”却当逃兵的“青鸟”。还有人评论称,避免战争让人民安居乐业,才是台当局最基本的责任。(张若)